Notice and Announcement
三亚海棠湾HT08-06-02地块概念设计公开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旗下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就三亚海棠湾HT08-06-02地块概念设计进行公开征集比选,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本次征集将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方可作为合格的应征人进入后续的征集阶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亚海棠湾HT08-06-02地块概念设计征集项目。
2.项目地点: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龙江路。
3. 项目用地功能:零售商业用地混合商务金融用地混合旅馆用地。
4.项目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44.94亩(面积96512.00 平方米),其中:零售商业用地面积48256.00 平方米;商务金融用地面积28953.60 平方米;旅馆用地面积19302.40 平方米。
本次征集范围为地块概念设计方案(具体详设计任务书)。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二)境内申请人(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下同)
(三)境外申请人(指在中国境外,包括台港澳地区注册的法人)须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相应设计许可;如境外申请人在境内已注册子公司,并以子公司名义报名,该子公司视为境外申请人,不要求满足第(二)条境内申请人资质条件,但需要提供其与境外母公司的关系证明;
(四)团队中必须具备商业、酒店项目专业人员及相关经验,代表作品中重点考虑城市规划/设计案例;
(五)企业业绩中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潜在申请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历天内,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官网公告附件下载。
●境内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境外申请人: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与境外母公司的关系证明(如有)。有其它类似同等资质证明或类似项目经验证明的,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写明拟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项目名称,须由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从公告附件下载;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原件扫描件,申请人应当提前准备。
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文件须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在2025年1月16日北京时间上午10点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至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榆亚盐场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申请人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遴选出4名申请人作为入围的应征人进入本项目的正式征集阶段。如申请人数量正好为4名,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企业项目业绩、团队组成、首席建筑设计师的资历及相关个人工作经验案例等进行是否符合项目要求的判定,如判定符合项目要求,4名申请人直接入围。如申请人不足4名,征集人保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的权利。
入围进入正式征集阶段的4名应征人在最终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定符合最终设计任务要求的,征集人将对满足本项目方案比选阶段设计成果要求的方案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具体方案设计补偿费说明如下:
(1)方案第一、二名各20万元,第三、四名各10万元(含税)。
(2)中选方案第一名的应征人将承担此项目后续概念方案深化设计工作,概念方案深化设计成果通过征集人的认可后,可获得概念方案深化设计费20万元人民币(含税)。
只要征集人按照规定支付了补偿费用,应征人递交的方案成果涉及的所有知识产权、物权等权利均视为归征集人所有,方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图纸、展板、模型、多媒体演示文件、方案汇报文件、电子版文件及相关附件等。中标人的概念方案设计成果还包括概念方案深化后形成的概念方案设计成果。
征集人: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春光路15号
联系人:陈先生(17728020192)
海南省榆亚盐场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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